N海都记者 曾会文
海都讯 连江男子刘某以能够将两名罪犯从连江县看守所提前释放出来为由,虚构跑关系需要花钱,骗取该二人亲属49万元。同时,刘某因非法经营网吧,近日被连江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犯诈骗罪、非法经营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万元。
虚构能保人多次骗钱
2012年11月初至2013年1月底,刘某以能够将撤销缓刑收监的罪犯张某甲和张某乙从连江县看守所提前释放出来为由,虚构跑关系需要花钱等事实,先后骗取该二人亲属林某、张某丙49万元。
张某甲的丈夫林某说,2012年8月底,他妻子张某甲和小姨子张某乙因赌博被查获后,羁押在连江县看守所。林某和家人听说刘某能帮忙解决,他就托人联系了刘某。同年11月5日林某把2万元和价值1000多元的螃蟹交给刘某。此后,刘某多次以需要跑关系为由,从林某及其家属手里拿走数十万元。
张某丙说,2013年1月26日,他和林某等人与刘某见面商量关于张某甲、张某乙释放的事。但刘某收钱后还是没能帮忙把两人放出来。最后他们选择报警。
非法经营网吧获利11万
因涉嫌犯诈骗罪,刘某后被公安机关刑拘。法院查明,除诈骗49万元外,2012年7月至2013年1月30日,刘某还伙同他人,在未得到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在上海市浦东区合庆镇东胜路非法经营网吧,从中获取营业额11万余元。
连江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