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廖庆升
海都讯“把应急照明灯拔掉,然后利用电源给自家电动车充电,这也太危险了。”昨日,家住福州仓山区冬阳苑小区17号楼的贾先生,给海都热线95060打来电话,说邻居310室的业主,常把楼道应急照明设备的充电线拔掉,这灯要是不亮,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大家将看不到逃生道。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17号楼第三楼梯道,看到应急照明灯的充电线被拔出,边上的排插口连接着一个放在地上的插座。
贾先生说,这个插座就是310室业主家的。“最近几天,他回家后就会把电动车停靠在楼梯过道上充电。”贾先生说他观察了下,应急照明灯上原本一直亮着的小绿灯,已经多日不亮了。
物业工作人员李先生证实了贾先生的说法,他说,应急照明电源必须一直充电,否则里面的电池容易损坏,“换一个要500多元钱”。林先生表示,这户业主不仅长期不交物业费,还不愿承担公摊水电费,“但却要占用公共用电,而且这种行为非常危险”。
据李先生介绍,物业曾多次上门劝说310室业主不要用这种方式给电动车充电,但对方不听,“而且多次骂我们的工作人员”。
记者反复敲310室的门,但始终无人应答,李先生提供的该户业主手机号码也已停机。
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介绍:应急照明灯属于消防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破坏,否则一旦发生危险,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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