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曾炳光
海都讯 惠安男子李某走私柴油,接头时先呼叫固定频率,并以一元纸币为暗号。昨日,李某因犯走私普通货物罪,被漳州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并没收铁壳船一艘和柴油98.12吨。
去年6月22日上午10时许,李某雇请船员驾驶一艘“三无”铁壳船到台湾海域,从台湾油船上将购买的柴油过驳到铁壳船后,返航准备倒卖。当船航行至漳州九龙江海门岛附近海域时,被厦门海关海上缉私处当场查获。经鉴定,被查获的柴油为0普通柴油,重量为98.12吨。经厦门海关核定,该批货物偷逃应缴税额逾18万元。
原来,李某是泉州惠安人,去年经朋友介绍,租船走私柴油,并雇佣张某等三人。事发当日,四人驾船从石狮出发,到达预定海域后,呼叫固定频率,联系台湾船,并将船开到指定海域,和台湾船并排靠在一起。李某拿了一张一元纸币跟对方接头。双方联系上后,通过油管,将柴油送到李某的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