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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韩国男团EXO前成员吴亦凡与鹿晗解约事件又起风波,SM发声明吴亦凡鹿晗解约事件并未正式审理,但两人却相继在中国接拍电影,属于违约行为。
昨日,SM发声明称吴亦凡与鹿晗分别于2014年5月、2014年10月通过韩国境内的同一家律师事务所在韩国对SM公司提起了诉讼。在韩国法院尚未就此等诉讼开始正式审理之前,吴亦凡与鹿晗便借EXO组合的超高人气在中国境内无节制地开展电影拍摄、广告代言、出席颁奖典礼等演艺活动。吴亦凡与鹿晗的此等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EXO组合其他成员以及SM公司的权益,而且对SM公司的相关合作方等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据悉,鹿晗目前在中国出演了电影《重返20岁》,韩国CJ娱乐公司作为鹿晗出演的《重返20岁》的投资方对SM公司状告鹿晗一事表态,称鹿晗出演《重返20岁》以及参加影片宣传活动没有任何法律上的问题,称其出演《重返20岁》的协议是去年10月鹿晗提出解约诉讼前就已经签订的,而且协议上也规定鹿晗需参加影片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