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莉莉 通讯员 李肇兴
海都讯 今起至3月15日,泉州警方将在中心市区持续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
禁炮范围的中心市区,主要为鲤城区、丰泽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境。泉州警方表示,将进一步加大“春节”、“元宵”期间禁炮工作力度,在2月6日至3月15日期间,开展为期40天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
“禁炮”专项行动期间,警方将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在除夕、元宵等重点时段集中力量做好查处工作。对违规燃放和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一律处以行政拘留,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泉州警方还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市民发现违规者,可直接拨打110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