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连江男子杜某明再度盗窃被抓获后,连江检察院的检察官翻阅卷宗材料时发现,其供述他在被提请逮捕前因涉嫌盗窃犯罪,已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这引起了检察官的警觉,他们发现疑点重重,后从疑点中发现相关部门监管不力,未及时变更强制措施,于是督促整改。
去年2月22日凌晨,杜某明与黄某良在连江县敖江镇青塘村盗窃电动车,几天后双双被抓。公安机关遂以杜某明、黄某良涉嫌盗窃罪提请连江县检察院批准逮捕。检方在翻阅卷宗材料时发现,杜某明供述他在被提请逮捕前因涉嫌盗窃犯罪,已经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
2013年10月26日18时许,杜某明撬门潜入连江县琯头镇拱屿村陈某的住宅盗窃。被发现后,杜某明为逃脱,从二楼阳台跳下,导致腿部受伤。杜某明被抓获后因伤情严重,被送至医院治疗。其间,公安机关决定对他监视居住。
检方认为,杜某明因涉嫌盗窃犯罪被监视居住在连江县医院,在执行监视居住期间,侦查机关未依法监督其是否遵守监视居住的规定,对杜某明伤愈后已离开医院毫不知情,未对其依法及时变更强制措施,而导致他再次实施犯罪。
后杜某明受到法律的严惩。与此同时,检方对监视居住监管不力的违法问题,提出纠正意见,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朱敏敏 王光忠 郭生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