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恭璋 通讯员 榕警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福州警方获悉,因马尾阳光城山与海建设项目土石方爆破施工需要,为确保爆破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警方决定,在爆破施工期间,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现通告如下:
一、2015年2月12日至2月13日和3月17日至4月16日,每日10时至10时30分和16时至16时30分,104国道2317km+700m至2317km+900m路段(位于104国道马尾隧道以西约500米处)禁止车辆和行人通行。
二、每次爆破管制时间约为5分钟,过往市民可选择从江滨东大道绕行。请途经爆破地点的市民按照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行,注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