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何遇舟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莆田市秀屿区法院获悉,该院近日一审审结了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案件,被告人唐某因宰杀两只病死羊出售,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经查,现年41岁的唐某是秀屿区人,2013年8月份,唐某经人介绍,以低价向人购买了2只病死羊,宰杀后在笏石镇市场销售,获利500元。经人举报,当年8月26日,唐某在自己家中被警方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