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偶像明星鹿晗、吴亦凡发律师函回应韩国SM公司“近期的举动”,称SM公司在中国大陆、香港等地为限制艺人演艺活动向中国演艺机构和媒体发律师函,且直接提起诉讼,其目的是诋毁艺人名誉,扼杀艺人演艺活动。
韩国SM娱乐公司于今年2月5日在上海提起诉讼,要求鹿晗吴亦凡中断在中国擅自出演电影等违约行为。2月10日,SM对鹿晗及邀鹿晗出演电影的电影制作方提起诉讼。
离开EXO后,吴亦凡、鹿晗返回中国发展。由鹿晗首次担纲男主角的电影《重返20岁》,票房破3.7亿元。吴亦凡的《有一个地方》,上映首日卷走3600万元票房。
鹿晗、吴亦凡还在声明中称,SM公司作为韩国最大娱乐公司,其利用优越地位与艺人签署的专属合同存在诸多不合理、不公平。为此,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多次处罚SM公司。鹿吴二人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选择通过诉讼来摆脱奴隶合同”,并指“SM公司混淆是非、恶意中伤”。
据悉,此前在SM公司与JYJ(由脱离东方神起的成员所组成)的专属合同纠纷中,SM公司以“其与艺人发生专属合同纠纷”为由向电视台、广播公司等发函,以此限制JYJ在韩国的演艺活动。最终,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在2013年对SM公司做出处罚,要求SM公司改正上述“限制艺人演艺活动”的行为。 (凤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