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蒋成坚 黄勤鑫
海都讯 2014年7月,闽清林某因家庭琐事与母亲及哥哥发生口角,兄弟俩大打出手。邻居闻讯后报警,一家人都被带到了派出所,林某的母亲因林某在争吵时说了狠话,担心自己会受到伤害,便向民警举报林某持有一把猎枪。随后,民警在林某房间内搜查出了这把猎枪。
“这把猎枪是二十多年前,一个闽侯的猎人来到这里打猎后,寄放在我家里的,后来那人再也没有出现过。”林某交代,他平时就喜欢收藏枪支、刀具,因此一直私藏该猎枪。后民警还从他那搜查到其他一些管制刀具和钢珠。
法官介绍,虽然该猎枪不是林某所有,但是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就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