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王林成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福建省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试点方案》日前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已下发。我省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将先在福州、泉州、三明市开展试点,积累经验后再逐步推广。
据介绍,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以下简称小贷险)是指小微企业为满足生产经营融资需求,与保险公司签订以银行为受益人的贷款保证保险合同,并以此为主要增信方式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获得流动性贷款。在发生小微企业未按约定履行还贷义务且银行追索未果等保险合同约定事由时,由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约定承担大部分银行贷款损失赔偿责任的业务。
此次小贷险首批试点市试点期限为3年。满足以下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申请小贷险:1.在试点区域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农业种养殖大户除外);有固定经营场所,一年以上经营状况正常;2.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政策、产业导向,产品有市场、有发展潜力;3.资信良好,有偿还债务能力,无违法行为;4.农业种养殖大户从事土地承包经营或规模养殖满2年以上;5.试点保险公司和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