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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女儿当官司筹码 他输了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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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女儿当官司筹码 他输了亲情
不少读者说,打官司和养育女儿,根本就是两码事,把女儿留在医院三年,太冷血;妞妞父亲说:我也不想这么做,官司解决后,将把女儿接回家
妞妞很喜欢跳《小苹果》
 

N海都记者 苏燕梅/文 包华/图

海都讯 昨日,本报报道了女孩妞妞因母亲在医院分娩时死亡,她被留在医院生活了三年,生父没来看过一回(详见昨日本报A02版),引起了许多网友热议。不少网友说,妞妞的生父宋某不顾亲情,没有承担起父亲的责任,实属不该。有网友甚至表示要收养妞妞。妞妞到底能不能被收养?父亲多年不看孩子,对孩子有什么影响?记者昨天做了深入采访。

民政人员:妞妞还不是孤儿 市民想收养不合法

妞妞在福州仓山一医院成长的遭遇见报后,网友看着妞妞从襁褓中的婴儿,长成可爱的小女童,含着泪读着她辛酸的经历,纷纷谴责妞妞的父亲宋某太冷血,把这么可爱的女儿留在了医院,作为父亲,竟然三年不去看女儿一眼,这种父亲太不负责任了。

同时,也有不少网友、市民给本报打电话,说看到妞妞的照片,很想收养妞妞,给妞妞家的温暖。一位从事民政工作多年的人士表示,根据我国的《收养法》,被收养的未成年人要不满十四周岁,而且要求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或者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还有就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人抚养的子女。妞妞不符合以上情况,生父也没有表示要将妞妞送人,所以好心人无法收养妞妞。

其实,妞妞这个名字,只是医护人员给女孩起的暂用名,妞妞至今没上户口,名字也没起。

妞妞生父:一天要工作10小时 无法带女儿

昨日,记者联系了妞妞的父亲宋某。宋某说,很感谢记者的关心,让他看到了三年未见的女儿。他也觉得,三年不见女儿,是件很残忍的事情。他也无数次地想过要把女儿接回来养,甚至在黑夜里哭过多次。“哪个父母不疼自己的孩子,哪个父母不想儿女在自己身边长大,妞妞是她妈妈用生命换来的,无论如何也会带大。”可是,他说现实不允许他这么做。他是一名司机,帮人送货,一天要工作10小时,根本无法带妞妞。他希望官司得到妥善解决后,把妞妞接回家。

昨日下午,记者也联系了妞妞母亲李女士的姨父。他说,三年前,妞妞出生时,妞妞的外婆来福州做亲子鉴定时就曾说过,如果宋某不要妞妞,他们要把妞妞带回云南。昨日,他又再次联系了妞妞的外婆,她仍表示,如果宋某不要妞妞,她愿意抚养妞妞。

网友质疑:生父为何对判决不满 案件为何拖了三年

不少网友疑惑,为何宋某对于医院赔偿26万多元仍不满?在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上,宋某以妞妞名义提出的赔偿金额为92万多元,可以看出,这个数字和26万多元有很大的差距。因此,一审判决后,宋某就提出了上诉。而医院方的一名负责人表示,他们愿意赔偿80多万元,至于李女士的继承人之间如何分配,由法院决定。

也有网友提出,为何一个案子拖了三年?据一审判决书上记录,案子于2012年由仓山区人民法院受理,2013年3月12日公开开庭审理。2013年6月裁定中止审理,一直到2014年10月才裁定恢复审理,并于2014年11月作出判决。据了解,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反反复复调解多次,但均未能达成协议。

网友说,宋某把孩子交给医院,让医院抚养孩子,并承担监护上的风险。没想到,这轮博弈持续了整整三年,以至于医院把孩子养大了,孩子连父亲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

法律界人士:拒不履行监护职责 可剥夺监护权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打官司和抚养亲生孩子根本就是两码事。如果硬要把这两件事扯到一起,甚至还可能构成遗弃。2014年12月22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了“可被剥夺监护权”的7种可能,其中有一条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可剥夺监护权。妞妞目前没有流离失所或生活无着,只是因为医院养着。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指导与心理教育教研室主任张荣伟表示,小孩0~3岁,如果缺少父母的关爱,对于孩子成长不利。因为这个时期是小孩安全依恋形成的时期,父母的角色,能给孩子形成一种安全感。像妞妞这种情况,从小在金奶奶身边长大,对于金奶奶形成了依恋。以后,她回到自己父亲身边,这份依恋会被切断,孩子可能会有创伤。

许多市民说,这件事情上,宋某虽然得到了几十万元赔偿款,但是亲情上,却给孩子今后的生活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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