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据环球时报
美国总统奥巴马2日激烈批评中国的反恐法草案,抗议中方要求美国在华高科技企业提供重要数据,称此举可令中国政府掌握并跟踪用户信息。他似乎全然忘记了去年美国联邦调查局是如何胁迫苹果和谷歌提供用户数据的,也忘记了刚刚爆出的美英情报部门入侵荷兰金雅拓公司监听全球SIM卡信息的事。对于美国总统在信息安全领域双重标准的解读,恐怕没有人比美国自己的媒体更加透彻,《纽约时报》一针见血地指出,如今已经形成两大阵营的对峙,“一方是充满自信的中国领导人,美国网络间谍活动的证据让他们警惕起来”;另一方是由奥巴马政府和硅谷组成的“尴尬联盟”,“硅谷本身对华盛顿保持着警惕,但又垂涎于中国庞大的市场”。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3日在例行记者会上回应奥巴马的批评称,制定反恐法是中方根据当前国际反恐形势和国内反恐工作的实际需要,并在借鉴有关国家立法经验和做法基础上提出的,“有关立法是中国内政,希望美方正确、冷静、客观对待处理”。
中国外交部反驳奥巴马
继上周美国政府几名重量级官员致函抗议中国金融信息安全新规后,当地时间3月2日,总统奥巴马“亲自出马”猛烈批评中国正在制定的首部反恐法。他在接受路透社专访时表示,对中国即将出台的“影响深远的”反恐法中涉及信息安全的规定十分关注,因为新规定将要求“所有科技企业交出用于保护用户数据的加密密钥,并在其系统中安装‘后门’程序,以便中国当局随时实施监控”。
反恐法草案二审稿日前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已获审议通过。根据草案,从事互联网加密传输服务的企业应当向网信部门、公安机关备案密码方案,配合主管部门调查工作。在中国境内提供电信业务、互联网服务的应将相关设备、境内用户数据留存在中国。奥巴马认为,这将强制包括美国企业在内的所有外国公司向中国政府“交底”,这些规定似乎是为了保护国家和商业机密,实则“有可能让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开展业务变得更为不便”。
“如果想继续和美国方面做生意,(中方)就必须要改变一些政策规定。”奥巴马语带威胁地表示,连同最近中国银行业出台的新规,他的白宫外交政策团队已向中方提出交涉。奥巴马还预言,这些规定将“伤及中国”,“我认为,这些限制性措施长期来看会损害中国经济,因为美国、欧洲甚至国际公司不愿意将数据提交给一个政府”。
针对奥巴马此番表态,华春莹3日在记者会上说,各国都高度关注信息安全问题,也在采取措施保障自身信息安全,“这无可指摘”。但她同时不点名地提醒美方:“关于信息安全问题,前不久有媒体爆出,有的国家在他国SIM卡厂商电脑植入间谍软件以实施监控。这只是近期陆续被披露出的案例之一。”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院长金灿荣3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因特网显然不是法外之地。美国自己刚被揭露入侵金雅拓公司,监听全球SIM卡信息,此刻却抱怨中国,“是赤裸裸的双重标准”。
舆论反感美国互联网霸权
奥巴马对中国的无理指责,这一次连西方媒体都不愿意捧场。路透社在专访奥巴马的报道中直言不讳地指出,美国在反恐问题上是“双重标准”。对科技企业实施信息监控并非中国“首创”,当华盛顿及西方企业试图抗议中国出台新法规的同时,美国已在信息监控上取得了一定成功。据谷歌公司去年9月披露的报告,2014年上半年,美国政府部门对谷歌提出的用户信息披露要求环比增长15%,而过去5年中增长了150%。美国国安局和联邦调查局一直在暗中胁迫苹果、谷歌等高科技巨头在他们的系统中设置“后门”,以便美国政府在调查犯罪和威胁国家安全事件时能调用用户数据。
路透社同时不忘挖苦美国,称斯诺登的“棱镜”事件早已将美国监控全球的事实揭露出来,北京方面以此为由快速针对信息安全进行立法,“毫不为过”。德国《商报》3日也指出,鉴于斯诺登所透露的美国间谍技术之先进程度,中国更有必要提高自身的网络安全措施。
《纽约时报》报道称,“棱镜”事件余音未了,身为“最大攻击者”的美国又试图以一副网络攻击受害者的姿态出现。近日,美国国家情报总局发表了年度全球安全威胁报告,称网络安全问题比恐怖主义对美国的威胁更大,但讽刺的是,就在此时爆出了监控全球SIM卡的丑闻。
不少网友道出了对美国“霸道行为”的反感。在路透社相关报道后面,有网友评论说:“美国政府能够肆无忌惮地窃取本国和他国公民的信息,为什么换成中国却不行?这听起来很霸道。”还有网友说:“白宫很虚伪,先是以窃密为由把中国的华为排挤出美国市场,然后又要求美国的科技企业提供解密的入口。总之,美国想怎么做都可以,别的国家就不行。”
美国《福布斯》网站刊文称,首先,华盛顿应该为中国快速增加的“国家安全恐慌”负责,毕竟这是斯诺登事件的余波之一。而且“当中国领导人了解到德国总理默克尔的手机也在被监听之列时,他们的担心不无道理”。当发现华盛顿警方能轻易入侵中国电信巨头华为的系统时,他们的担心就更非多余了。美国一名科技官员称,在互联网安全领域与美国的激烈争论中,中国常常占据“道德制高点”。
美企徘徊在讨好和要价之间
西方媒体普遍把中国反恐法对高科技企业的规定解读为“贸易保护”。路透社报道称,中国已从政府采购清单上剔除了数个全球领先的技术品牌,包括思科、苹果等。尽管中国制定的反恐法对本土企业和外国企业同样有效,但“结合新的银行业监管规定以及近期密集的反垄断调查,在华的外国企业似乎遭到了更为不公平的监管压力”。
据《华尔街日报》此前报道,上周美国贸易代表弗罗曼、国务卿克里、商务部长普里茨克、财政部长雅各布·卢4名内阁重要官员联名向中国政府致函,抗议中国银行业加强金融信息安全的新规定,并要求中国政府取消限制,以便外资科技企业进入中国敏感行业。
而在奥巴马对中国激烈表态之前,美国官员和企业团体已经对中国的反恐法草案提出抗议,称该法“或将外国科技公司排挤出中国市场”,意在通过遏制竞争者,做强国内的科技产业。《福布斯》杂志称,“中国的不安全感似乎要引燃一场迫在眉睫的新的贸易战”。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反恐研究中心主任李伟3日对《环球时报》说,中国本身是当前全球化的重要参与方,要求这些公司做一些其在本国也需要做的事情,不是对他们关上国门,而是让他们更好融入中国,是“国民待遇”的一种体现。况且反恐法对本国企业和外国企业的要求相同,并非歧视性政策。
《纽约时报》分析道,中国互联网用户是美国的两倍,中国本土的科技公司在规模和能力方面均在增长。在如何与中国人打交道上,迫切想分蛋糕的美国公司意见不一。而中国在过去十年精明地利用这一点。几年前,中国要求将数据存储在中国时,美国公司心照不宣地一致“抗议”。但微软还是在2012年“投降”,与中国当地一家公司合作,随后IBM、亚马逊和苹果也纷纷效仿。大部分美国科技公司都在小心翼翼地走钢丝,在极力讨得北京的欢心同时,又敦促美国政府表达它们的不满。
中国版的《爱国者法》
路透社在报道奥巴马批评中国时用了“sharply”(激烈的,尖锐的)一词,金灿荣对《环球时报》说,奥巴马此次对中国态度罕见的强硬,一方面是因为他一直表示特别重视网络安全问题。另一方面,这段时间,美国在中国处罚高通、调查麦当劳卫生问题、把苹果排除在政府采购清单之外等众多事件上已经积累了一些怨气,这次终于找到了一个发泄口。另外,奥巴马此时发声也有为企业站台的因素,奥巴马现在国内政治地位不是很稳,需要讨好企业。金灿荣表示,这件事对中美关系可能造成一点损害,但影响是在可控范围内的。
“中国版《爱国者法》”,德国新闻电视台3日这样称呼中国即将推出的反恐法。《爱国者法》是“9·11事件”后,时任美国总统布什力主通过的一份反恐法案。报道称,目前中国面临宗教极端分子和分离主义者的威胁,因此也需要制定类似的反恐法案。
李伟对《环球时报》说,中国反恐法的相关内容在很多国家的法律中以不同形式得到体现。比如美国的《爱国者法》就要求网络公司定期提供用户信息,美国反恐法中有三项电信监听也有类似规定。欧洲有法律规定网络、航空公司对用户和客户的资料信息进行多年留存,而政府可以调取。中国为了国家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技术角度要求更多掌握涉恐信息无可厚非。中国《反恐法》草案明确规定,政府所掌握的信息只能用于反恐,没有其他用途。所以《反恐法》不应该是这些公司担心的事情,“他们的所在国都在做这些事情,而他们对此是熟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