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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电影《亲爱的》名利双收时,女主人公原型高永侠却收获意料之外的“打击”。前日,她联系了记者,说看了以她的故事为模板拍摄的电影《亲爱的》,她感到很难受。
“我没看完,受不了。里面说我和别人睡觉,又生了孩子。实际上这些都没发生过。从那以后,我总觉得别人在我背后指指戳戳。”记者向她解释说,电影是虚构的,不能等同于生活。“可是在片尾,为什么要把我的身份信息都暴露了?”高永侠说,她希望制片方能公开说明电影中哪些情节是虚构的,哪些是真实的。
律师说法影片存在侵犯
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程栋律师认为,从法律层面来看,电影制片方的这种行为,有可能会侵犯高永侠的两个权利。一是隐私权。在文艺创作中,也要保护个人的隐私,防止影响到其个人生活。二是名誉权。所谓侵犯名誉权,是指采取捏造、侮辱、诽谤等方法,或者虚构某些事实,造成被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正常生活受到破坏。
在《亲爱的》片尾中,播出了“本片根据真人真事改编,部分情节并未真实发生”。程栋律师认为,这是电影制片方采取的规避办法,但是片尾中如果有高永侠的真实镜头,并且整部影片会引起观众的联想,无法区分哪些情节是真实的哪些是假的,这条免责条款是无法免责的。
程栋建议,如果高永侠提起诉讼的话,可以要求电影制片方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
陈可辛道歉
陈可辛执导的电影《亲爱的》抽中台湾电影市场大陆片配额,3月13日即将在台湾上映,3月7日导演陈可辛和女主角赵薇赴台湾宣传。
陈可辛在记者会上表示,剧组确实基于艺术考量改编了高永侠后来的故事,电影创作有虚构的部分非常自然,倘若未来因此走法律途径,他会坦然面对,目前他愿意先就《亲爱的》对高女士所造成的困扰,代表自己以及剧组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