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锟 通讯员 严碧花
海都讯 福清市城头镇南田村东皋水库是整个城头镇饮用水源地,但近来有人在水库附近毁林取土。(详见本报1月28日A06版)
昨日,记者从福清市检察院获悉,福清市检察院就此案实施了监督。经查,福清市城头镇南田村饮用水源保护区未经审批遭挖山毁林取土。经鉴定,该林地属于国家三级保护国防林,被取土面积总计6.1亩,立木蓄积量总计3.4立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该行为已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福清市检察院在查明上述事实后,向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对该案予以立案侦查。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采纳了检察院建议,对该案作出立案决定书并予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