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恭璋/文 毛朝青/图 实习生 刘雨歆
关注理由
前日,福州市教育局发文,提出“今年将落实禁止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的规定”(详见昨日本报A33版),引起市民关注。其实,早在2011年,福州市教育局就规定“中小学生严禁骑电动车”。但三年多过去,禁令难落实,福州街头仍频现学生骑电摩。
记者昨日调查发现,如今,福州中小学校园内,基本看不到学生骑电动车,但校外监管缺失,个别中学生骑的还是“超标电摩”,为骑电摩上下学,还将电摩四处暂寄。
禁令为何难落实?有警方人士介绍,依据《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违者罚款50元,骑超标电摩处罚200元,但因大多学生属未成年人,执行时有难处。
2010年曾发通知 将“禁电”与评优挂钩
前日,福州市教育局印发了《2015年度学校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提出“今年将落实禁止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的规定”。记者注意到,早在2011年底,福州市教育局就规定“中小学生严禁骑电动车上下学”。只是三年多过去,禁令难落实。
教育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其实早在2010年,福州市教育局就下发通知,明确规定,中小学要将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纳入学生个人操行评定,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而我省法规里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这意味着,一些学生如违反交规,骑电动车上下学,就失去了评优资格。
记者调查:不少骑电摩学生 连闯红灯、违规载人
昨日下午放学时间,海都记者走访了市区多所中学周边的路段,发现不少学生不仅骑电摩,还违规载人,且频闯红灯。
在杨桥路与达明路交叉口,本报采访车正排队候灯。一名身穿校服、头戴耳机的男中学生骑着一辆电摩,从采访车后方冲出,迅速拐至采访车前,然后直接闯红灯,扬长而去。绿灯亮起后,采访车跟上去,试图在安全情况下提醒该学生减速慢行,但这辆电摩车速很快,随后又闯过一个红灯,消失在车流中。
《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规定,“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但记者走访发现,不少学生骑电摩时,都会违规载人。
学校禁电动车入内 学生将车四处暂寄
记者了解到,福州的中小学大都已禁止学生骑电动车进校,停车场也禁止停放电动车。那么,该规定的实施情况如何?
福州屏东中学门口的保安告诉记者,几年前开始,他们就严禁电动车入内,他们也一直在执行。在屏东中学门口的停车场里,记者也没有看到电动车、电摩。在其他一些中学,这一规定也在执行。
但一所中学的执勤人员介绍,目前,福州中小学校园内,基本已做到没有电动车,但在校外,校方无力监管,一些学生就偷偷将电动车、电摩暂寄在周边的停车场、小区内。
警方:16周岁以下学生违规 只能批评教育
根据《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电动自行车仅限在后座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违者处50元罚款;驾驶“超标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200元罚款。
但有警方人士介绍,目前,中小学生大都是在18周岁以下,属于未成年人,即使他们查处到骑电动车或电摩的学生,执行上也存在难度。因为16周岁以下孩子,他们大都只能批评教育;16周岁至18周岁的,可以处罚,但必须让监护人到场。只有在无法提供合法来源的情况下,他们才可以依法暂扣车辆。
警方人士表示,若要真正禁止学生骑电动车或者电摩,需要警方、教育、工商等多部门共同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