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张坊 见习记者 高洋洋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15年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录取办法正式公布。其中面向中职生的免试录取计划纳入高校年度招生计划总规模,但不占已公布的高职招考招生计划。
本科批常规志愿的填报最早开始,时间为:3月29日8时开始至3月31日18时止。与去年有所不同,报考本科院校的中职生在录取前须参加本科技能测试,报考高职(专科)院校的中职生也须参加各高职(专科)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此外,今年高职(专科)批的志愿填报也从去年的填报1所高职院校最多6个专业志愿,变为今年的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本科批可报10个专业志愿
本科批的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将各设1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据了解,录取时,依类别(中职生按12类)按投档分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投档比例为专业招生计划缺额的1∶1。其中,高中生投档分即文考总分,中职生投档分=文考总分+技能大赛获奖加分。
在征求志愿录取结束后,如院校仍有招生计划未完成,经批准后将按招生计划缺额的1∶1,投放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且有填报该所院校专业征求志愿的考生档案,由招生院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高职(专科)批中职生须技能测试
2015年高职(专科)批次的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将各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录取时,按投档分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投档比例为专业招生计划缺额的1∶1。其中,高中生投档分为文考总分,中职生(音乐、美术类除外)投档分为“文考总分+职业大赛获奖加分”的85%+“技能测试”成绩按总分600分折算后的15%;中职音乐类和美术类考生投档分为文考总分+职业大赛获奖加分。
常规志愿录取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考生填报征求志愿后,再组织征求志愿录取工作。此外,报考高职(专科)院校的中职生需要注意的是,未参加专科技能测试的将不予录取,本科技能测试与专科技能测试的测试要求不同、评判标准不同,两项测试成绩不能互相代替使用。
中职生技能获奖可享加分
根据规定,报名参加面向中职生考试且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可选择免试录取到相应的对口本科专业,或选择文化分加50分照顾(须在填报志愿前进行选择)。而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可选择免试录取到相应的对口高职(专科)专业,或选择文化分加50分照顾(须在填报志愿前进行选择)。此外,在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二、三等奖的中职毕业生,享受文化分加30分照顾,获得优秀奖的享受文化分加10分照顾。
此外,今年我省高职招考各类别志愿全部由考生在网上填报,不进行现场确认。考生网上填报的志愿是投档录取的唯一依据,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志愿。省教育考试院提醒,报考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的考生,其中高中生填报志愿不分文理科,中职生须选择填报与报考类别相对应的院校专业志愿。
凡是已被高职招考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未被录取且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按有关规定于4月申请办理普通高考补报名,然后按规定参加普通高考和录取。
(各批次具体志愿填报和录取时间安排详见海都网Nhai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