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3版:社会/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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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3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隐瞒三保安未离职 队长冒领工资福利20万

 

N海都记者 曾会文 涂明

海都讯 福州一物业公司安保队长、队长助理、考勤人员等三人,在三名保安已离职情况下隐瞒不报,以虚报三名保安在职考勤记录的方法,冒领公司发放给三名保安的工资和福利,共计20余万元。

事情发生在2011年3月至2013年6月间。近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三人均犯职务侵占罪,判处队长助理邓某伟有期徒刑5年,判处安保队长郭某琳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判处考勤人员方某培有期徒刑2年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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