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吴臻 通讯员 下渡综
海都讯 25岁的仇某喜欢旅游,大学毕业后因为找不到工作,便产生经营“青年旅社”的念头。但仇某却不知道,经营一家旅社需要营业执照,由于无证开旅社,仇某被福州仓山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3月19日上午,仓山下渡派出所民警了解到,在三高路一小区11座505单元经常有陌生人出入。“一个复式单元房被隔成8个小房间,每个房间里面都放置了多张床铺,变成一家‘青年旅社’对外经营。”民警说,这家青年旅社的负责人是一名姓仇的安徽女子,今年25岁。
仇某称自己酷爱旅游,在云南旅行时发现多数驴友喜欢住“青年旅社”,在福州游玩时,她萌发出经营“青年旅社”的念头,就在仓山区三高路的小区内租了一套复式房,于2015年3月11日正式开始营业。
仇某认为开个旅社就是自己的事情,不会有人来管,也没有到相关的部门进行审批登记。
根据治安处罚法的规定,仇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经营旅社等特种行业不仅需要到工商部门注册,还要及时向辖区的公安部门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