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周锡银
海都讯 经福州市政府批准,福州市国土资源局今日发布公告,将公开出让城区5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5幅地块(位置如图)总面积超过1200亩,出让地位于福州市仓山区帝封江项目地块。
这5幅地块分别是,宗地2015-09,位于仓山区南三环路南侧,乌龙江北侧,帝封江项目地块二,总面积162087.1平方米(合243.13亩),为商服(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容积率1.0以上,1.585以下(含1.585),计容总建筑面积不超过257040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70000平方米。不得建设低层住宅。建筑密度为29%以下(含29%),出让起始价11亿6100万元。
宗地2015-10,位于仓山区南三环路南侧,乌龙江北侧,帝封江项目地块三,总面积130773.4平方米(合196.16亩),为住宅用地,容积率1.0以上,1.804以下(含1.804),计容总建筑面积不超过235960平方米。不得建设低层住宅。建筑密度为25%以下(含25%),出让起始价8亿6300万元。
宗地2015-11,位于仓山区南三环路南侧,乌龙江北侧,帝封江项目地块四,总面积140582.3平方米(合210.87亩),为住宅用地,容积率1.0以上,1.864以下(含1.864),计容总建筑面积不超过262120平方米。不得建设低层住宅。建筑密度为25%以下(含25%),出让起始价9亿9000万元。
宗地2015-12,位于仓山区南三环路南侧,乌龙江北侧,帝封江项目地块五,总面积191165.8平方米(合286.75亩),为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文化设施)用地,出让起始价6亿5200万元。
宗地2015-13,位于仓山区南三环路南侧,乌龙江北侧,帝封江项目地块六,总面积183166.6平方米(合274.75亩),为商服(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出让起始价8亿5000万元。
其中,五幅地块总面积超过1200亩,出让起始价总额超过45个亿。上述地块采用拍卖方式出让,时间定于2015年4月9日上午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