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1版:城事/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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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落户 仍享土地承包经营权
我省将全面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N海都记者 王林成 刘世泉

海都讯 今年,全省农民的人均收入计划增长10%。海都记者昨日获悉,省委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农村改革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和创业,现阶段农民进城落户后,将依然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多项权益。

进城落户仍享“三权”

随着城镇化,眼下越来越多农民进城落户,但不少农民也在犹豫,担心进城落户影响他们在农村享有的权益。对此,《意见》明确,现阶段,各地不得将农民进城落户与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相挂钩。这就确保了农民即使在城市落户,依然享有在农村时的这“三权”。而对高等院校毕业生回乡发展现代农业、乡村旅游项目的,纳入“福建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给予扶持。

此外,我省将根据产业发展和岗位需求开展定向培训和订单培训,增强农民工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逐步推进进城农民工及随迁家属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扩大城镇社会保险对农民工的覆盖面,开展好农民工职业病防治和帮扶行动,完善随迁子女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中高考相关政策。

试点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意见》还提出了“新型职业农民”的概念,所谓新型职业农民,是指具有科学文化素质、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作为主要职业,以农业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居住在农村或集镇的农业从业人员。

我省将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继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制定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探索农业补贴和扶持政策与职业农民身份挂钩制度。鼓励发展规模适度的家庭农场,分级建立家庭农场示范场名录,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予以扶持。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方面,我省将全面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完成807个试点村确权登记颁证,抓好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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