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涂明 通讯员 晋研
海都讯 福州一市民在福州某银行存入100万元,近一年后去取款,结果发现存款只剩下148元。在与银行商议解决无果后,这名储户将该银行告上法庭。近日,晋安区法院受理此案。
2014年3月18日,钱某在福州某银行开个人账户并存入大半生积蓄共计100万元,该账户为正常活期存款账户。2015年1月9日,钱某去银行取款时,银行工作人员告知钱某该账户里存款只剩下148元。钱某跌坐在地,为何100万元的存款只剩下148元呢?
法院查明,这百万存款是通过银行后台转第三方支付公司而转走的,可是钱某本人从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过划款协议,并且在开户时,该行提供的《个人账户开户及综合服务申请表》中表明不开通任何电子银行服务,支付方式仅凭密码支取。心急如焚的钱某多次找银行理论,却没有得到合理说法,也无法拿回存款,只好诉至晋安法院,请求判令该行支付其个人存款人民币100万元及相应利息。
目前,该案并未宣判,法院正作进一步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