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我购买了城南中发印象外滩的一套住宅,按照开发商要求,已于年前交清首付款52万元,但目前开发商仍未让我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近日,市民林女士拨打本报房产服务热线(0591-87079110)向记者表达了担忧,这种情况会不会造成“财”“房”两空?
在福州楼市中,交完了首付一般多久应签合同?像中发印象外滩这样的情况多不多见?哪些原因会造成交完首付,迟迟不能签合同的现象?交了首付却没签合同的“真空期”,有可能会遇到怎样的问题?对购房者来说,怎么做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事件
中发印象外滩购房者林女士自述
“交了首付52万元购房合同拖了一个多月还没签
“2月8日,中发印象外滩开盘。当天,我就交了10万元定金。”林女士告诉记者,当时开发商与我们签订了一份认购协议,约定房源及单价和总价。
“我们购买的是2号楼一套113平方米的房子,首付款要52万元,当时置业顾问说,在七天内交齐首付能享受到存1万元抵3万元的优惠,于是我们在2月15日把首付都交上了。”
“但交了首付后,开发商并没有和我们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只是给了一份盖有公章的收款收据。”林女士说,当时销售人员解释,因为快过年了,相关部门都要放假休息了,所以申请合同流程比较慢,要等年后才能签合同。但至今林女士还是没有接到开发商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通知。
目前唯一的凭证只有一份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因此,林女士非常担心这次购房会出现风险。林女士说,“单这52万元首付,如果拿去银行理财,1个月还有2万多元利息呢!现在更担心购房会出现风险!”
中发印象外滩销售人员
“具体签约时间尚难确定
接到林女士的投诉后,海都记者第一时间联络了中发印象外滩负责接待林女士的置业顾问陈辉,他确认了林女士所反映的情况属实。对此,他表示:“现在公司的章程是,交了首付后,等公司通知具体时间签合同办理贷款。”
随后,记者又电话联系了中发印象外滩销售部陈经理。据其介绍,和林女士同一批次销售的房源,约有六七十套,目前已经在申请网上备案阶段,预计会在4月20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日期提前或延后均有可能。总之开发商会尽快安排与购房者签订合同。
对于2月交首付,为何要4月才能签商品房买卖合同,陈经理回答说,网签流程涉及评估、银行收件、交易中心审核、交易中心放行等,每个流程都是七或十个工作日,这些流程加起来就要二到三个月,又遇上春节假期,所以等到4月中旬很正常。
如果等待时间过长,有购房者提出退款、补偿等要求,开发商如何处理?对此,陈经理回答说,根据购房者实际情况予以处理。不过,他并没有承诺一定会退款或一定会补偿。
焦点1
缴清首付款后,一般多久签合同?业内人士:视房源抵押状况而定,只要解押,当天就能签!
许多业内人士表示,当前市场上拿到预售许可证的房源分为抵押和未抵押状态。未抵押房源只要购房者缴清了首付款,一般当天就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不过,目前只有少数开发商具备不抵押房源就申请预售许可证的资金实力。抵押房源 抵押房源,则是开发商为了缓解资金压力在销售前把房源进行抵押,等房源正式销售出去后,开发商再分批缴纳解押款对房源进行解押,银行审核出具文书给交易中心,交易中心审核,然后开发商接交易中心通知,再约定购房者签订合同、网上备案。
业内人士林先生解释,开发商一次性解押房源套数在几十套左右。如果该批房源首次销售只有几套、十几套,那么开发商是不会马上去解押的,而会等到第二次、第三次销售后,销售套数达到几十套,再一起解押,那么首次销售中的购房者就会等待得比较久。还有一个情况是,一次销售套数过多,开发商暂时不具备这么多解押款来解押,因此就拆分解押。这也会导致部分购房者的流程被拖延。
据了解,这个解押流程时间有可能一两周,也有可能个把月。
2有预售证、未抵押房源,收了首付款迟迟不签购房合同,这样的现象常见吗?业内人士:非常罕见
记者登录福州房地产信息网查询发现,中发印象外滩(项目名水岸丽都城一二期)的521套房源都于2015年2月3日拿到了预售许可证。包括林女士已经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交了首付的房源在内,均处于未抵押的可售状态。
对于这类未抵押的可售房源,业内人士表示,购房者都能在首付缴纳的同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进行网上备案。
不少楼盘销售人员告诉记者,一般说来,开发商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都会比较着急。毕竟只有签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客户才能办理按揭,继而银行放款,开发商资金回笼,环环相扣。因此,多位业内人士表示,有预售证也没抵押,却迟迟未签合同十分罕见。
3缴清首付款,未签合同的“真空期”,购房者利益如何保证?业内人士:书面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和违约责任
对于购房者已缴清首付款,但尚未能签约的“真空期”,一般房企会怎么做呢?
“我们会在商品房认购协议书里面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时间进行约定,并规定相关的违约责任。”在采访中,不少项目销售人员对记者介绍道,比如,“在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签订五日内缴纳首付款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在双方约定时间内缴纳首付款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等。
律师说法
1.交了首付未签合同,权益没法保障
据记者了解,目前相关部门对购房者缴纳首付款后,开发商应该何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无具体的法律规定。因此,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苏奕欣律师特别提醒:“交付首付款,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内的条款,如果未签买卖合同就交首付款,购房者就没有法律保障。”购房者最好是签订购房合同后再交首付款,或者同步进行。
2.商品房认购协议书虽具法律效力,但条款不应当偏袒开发商
苏律师告诉记者,在首付款已交清,而购房合同未签的“真空期”,购房双方唯一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但如果协议书上没有任何关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间的约定,只是约定购房者需在开发商通知七日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也未有开发商违约责任,购房者即便提出退房或补偿要求,也无法得到法律支持,在维权方面将非常被动。
记者观察
应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违约责任
当下先交首付后签合同是业界常规,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如何规避风险?苏律师说,购房者必须认真对待认购协议书,比如对具体签订购房合同时间进行约定,并对双方的违约责任进行详细约定。
不过购房者江女士表示,自己的认购协议书同样没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时间”和“违约责任”的相关条款。“在我们的要求下,置业顾问最后手写了一份七天内可以签订合同的承诺书,并加盖了公司公章给我们。”江女士跟大家分享说,以防止后期出现维权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