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丁仲礼
背景
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G8国家提出一个“雄心勃勃”的全球二氧化碳减排方案,旨在以此为基础,达成有“约束力”的国际协议。但冗长的谈判并没带来多少成果,国际媒体大多用“失败”来总结该次“超级盛会”。自此以后,全球气候变化大会年年召开,每次谈判到最后一天,必定要延时“夜战”,而离达成最终协议似乎迄今还有些遥远。
由此不难推测,在“拯救地球”这样悲壮的口号之下,碳减排谈判其实充满着激烈的利益博弈。
首先应该指出,二氧化碳减排本身的逻辑基础是清晰的。工业革命以来,全球平均气温上升了约0.8℃,它同人类利用化石燃料所释放的二氧化碳有主要关系。这个结论得到广泛认可,也成为碳减排的逻辑起点。
但需要减排是一回事,谁负责减排又是另一回事。我们看到的博弈实际上主要围绕“谁减排”展开。
这里需要简单地回顾一下历史。对全球增温的认识是从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的。因为增温有可能导致海面上升等负面影响,欧洲的几个大国就开始大力倡导碳减排,并推动了1997“京都议定书”的签署。
通过有约束力的国际协议,规定一国的减排目标和任务,说到底是对未来几十年碳排放空间的分配。争取更多排放空间必定成为各国的坚定目标,因为它牵涉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几个重要方面。
首先牵涉到能源安全问题。美国克林顿政府是在京都议定书上签过字的,后来布什政府退出了,理由就是时任总统小布什的这句话:这将危及美国的能源安全。近几年,人均碳排放程度已经很高的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均表现出从过去减排承诺上后退,其根本原因是能源消费转型的巨大困难。这几个发达国家尚且如此,其他发展中国家自不待论。
其次牵涉到未来发展空间问题。根据发达国家以往历史,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由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化、工业化、人均消费能力提升等因素驱动,碳排放量与GDP几乎等比例增长;在工业化和城市化完成后约20年内,碳排放依然会缓慢增长。由此可见,处在工业化早中期进程的国家,如果承诺二氧化碳绝对量的减排,基本堵塞了自己未来快速发展、自主发展的可能性。从中可以看出,发达经济体与发展中经济体作为两大阵营,它们之间的博弈核心其实就是要不要继续坚持京都议定书确定的“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这些年来,新能源技术尽管在不断进步,但据乐观估计,新能源从主体上取代化石能源,至少还需半个世纪以上。在这之前,气候变暖问题还会或多或少困扰人类社会,围绕如何通过二氧化碳减排的不同主张还会不断在国际政治、经济、外交,甚至文化平台上碰撞、交锋。全球性合作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必然指归。(作者是中国科学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