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汤先增 毛朝青
海都讯 福州北二环东路金鸡山隧道,因车辆速度太快,20分钟内发生4起追尾事故,涉及11辆车(详见本报昨日A32版)。警方介绍,过往车主需自觉限速行驶、保持安全车距,对于部分车辆超速的现象,警方将进行查处。
昨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金鸡山隧道,看到两个入口处限速牌很显眼,但依然有部分车主无视限速,超速驶进隧道。
对此,福州警方表示,目前金鸡山隧道限速40公里/小时,过往车主需自觉限速行驶、保持安全车距,对车辆超速乱象,警方将进行查处。而对于前日11车追尾事故,由于没有人员受伤,车主自行到快处中心处理,并按照一辆赔一辆的方法进行赔偿。
警方介绍,在追尾事故中,如果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应做到取证后快速撤离,以免发生交通拥堵。那么,追尾事故责任该如何划分?警方说,如果是A、B、C三车,C在B后,B在A后,B先撞A,C又撞B,那就是B、C有事故责任,B赔偿A车尾损失,C赔偿B车尾损失,B、C车头损失自负;如果是C撞B导致B又撞A,那就是B、A无责,C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