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P03版:社会/24小时
3上一版  下一版4
 
新房已买4年 至今难拿房产证
公交站台切割石块 粉尘呛路人
汽车美容店“三合一”被查封
经营权到期 出租车违规上路
华林开发区一干部受贿十万
盗窃闺蜜财物还在朋友圈晒图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2015年4月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盗窃闺蜜财物还在朋友圈晒图

 

N海都记者 林智 通讯员 许志伟 陈爱华

海都讯 盗窃闺蜜财物,还假装无辜帮助报警,以为能侥幸蒙混过关。没想到在微信朋友圈晒图,露出了马脚被警方抓获。昨日,记者从涵江区检察院获悉,李华(化名)因涉嫌盗窃罪被批准逮捕。

据了解,李华和周艳(化名)两人是闺蜜,并在同一家KTV上班,两人还合租在公司附近的一个套房内。2014年11月27日中午,李华看到周艳离开出租房去上班,于是打开周艳卧房的大门,在衣柜内找到一条黄金项链、一枚黄金戒指。为了避免闺蜜发现,李华故意将自己的房间弄乱,伪造被盗的假象。后来两人一起到涵江区梧塘派出所报案。

一个多月过去了,李华以为没什么事了,于是前往三明永安找朋友玩。在路边一个黄金加工店里,她把偷来的黄金项链和戒指称了一下,花了400元加工费跟老板换了等量不同款式的黄金项链和戒指,并自拍发到微信朋友圈,称自己刚刚购买了项链和戒指。

周艳看到李华的图片,心生怀疑,于是坐车到永安县质问李华,因被反复追问,李华只好和盘托出事情的真相。最后,周艳向公安机关提供了李华盗窃的线索,公安机关据此将李华抓获。

 
3上一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