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基础油价的通知》,明确自2015年4月1日起提高燃油附加起征点,由现行每吨4140元提高到5000元。当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超过每吨5000元时,航空运输企业方可按照联动机制规定在票价外收取燃油附加。这意味着旅客购买机票时支付的燃油附加费将有所降低。
按照2014年民航运营数据模拟测算,此次调整后,800公里以下短途航线旅客每航次可减少支出20元,800公里以上长途航线可减少支出30至40元。
(以上均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