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通讯员 王光忠 张晨悦 海都记者 朱敏敏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福州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去年以来,福州两级检察院反贪部门查办了一批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涉农领域和群众身边的民生民利的贪污贿赂案件。2014年至今年3月共立案侦查169件278人,其中贪污83人,贿赂165人,挪用公款18人,其他案件2人,办案规模持续保持全省第一位。涉案金额达6000多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15.2%,为近五年来最高,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0多万元。
谈起反贪工作,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叶燕培说:“反贪工作不是简单的就案办案,而是一个与贪污腐败分子比毅力、比智力、比耐力的过程。”据了解,去年3月,连江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干警从已立案的一起施工方行贿案中扩大发现,时任福泉高速公路(福州段)扩建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的丁某,具有重大受贿嫌疑。后检方查明丁某在福泉高速公路(福州段)扩建工程有限公司、福州福银高速公路南连接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任职期间,利用职便,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送的好处费50.5万元。近日,连江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涉农领域方面,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在侦查中,发现港头镇高东村高某某身为高东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在协助上级政府征地、发放补偿款及管理骨灰堂的过程中,利用职便,采取虚报冒领的手段,侵吞征地补偿款30.8万元,收受他人送款4.4万元。
除此之外,去年,长乐市人民检察院在侦查中发现,长乐市军粮供应站账实不符。检方对其工资、奖金花名册、资金收支存报表、账目等材料进行调查。后时任站长的邹某和副站长的陈某承认其利用职务便利,以伪造职工工资、奖金花名册的方式,骗取长乐市军粮供应站公款42万余元,并在大米采购过程中,为大米经销商潘某、陈某提供帮助,累计收受回扣7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