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 2012年7月至2013年2月期间,闽清男子纪某某以发帖的方式,散布永安市两矿井属黑煤窑、对受伤工人见死不救等信息,威胁矿井索要现金。两矿井为避免不良社会影响,共给男子5万元息事宁人。
近日,永安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该男子纪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继续追缴纪某某违法所得5万元,发还各矿井。 (曾会文 涂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