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据新华社电 中国政府网
国务院办公厅6日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意味着我国养老“并轨”又向前推进了一步。
2015年初,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在此基础之上,《办法》正式印发实施。
《办法》规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
《办法》明确,职业年金强制建立,适用范围和缴费基数均与基本养老保险相关规定一致。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采取个人账户管理方式。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国家适时调整单位和个人职业年金缴费的比例。根据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确定待遇水平,缴费与待遇挂钩。职业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
释疑
1.何时缴?
与机关事业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同步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今年就会缴纳,与机关事业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是同步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金维刚介绍,养老“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人员都要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和待遇发放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是一致的,这部分养老金的替代率(占在职工资的比重)不会超过60%,而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替代率在70%至90%。
为了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待遇不降低,职业年金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投资运营等,预计能将上述替代率提高20个百分点以上。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陈步雷说,“通过综合测算,个人缴费4%、单位缴费8%的职业年金可以满足上述条件,与基本养老金一道成为养老体系的两大支柱。”
2.怎么缴?
改革性及奖励性补贴暂不纳入缴费基数
国家某部委的公务员王钦任职正科3年,月收入5400元左右,其中工资只有1900元左右,其他都是津补贴。“要是按照1900元的工资缴费,那就亏大了。”他说。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公务员和参公人员,缴费基数是上一年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补贴和已经规范后的津补贴;对于事业单位人员,缴费基数是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补贴以及绩效工资,“改革性的补贴、奖励性的补贴暂时不纳入缴费基数。”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正在稳步推进,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进行。按照现行工资制度,公务员工资分为三部分,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也是三部分组成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李忠说,这次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将通过调整机关工资标准,并将部分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适当提高基本工资的比重。
国务院办公厅为此转发了3个实施方案:一是公务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三是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的调整。目前,文件已经发到各单位。
3.谁来缴?
非全额供款单位,单位缴费由单位实际承担
办法规定,对于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部分由财政支出,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工作人员退休前,本人职业年金账户的累计储存额由同级财政拨付资金记实。
而对于非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由单位实际承担,采取实账积累。由此形成的职业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按实际收益计息。
4.怎么领?
退休后可按月领,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
《办法》规定,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本人选择任一领取方式后不再更改。
出国(境)定居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缴费比例
单位
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
个人 本人缴费工资的4%
缴费基数
公务员和参公人员
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补贴和已经规范后的津补贴事业单位人员
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补贴以及绩效工资
人员变动
●工作人员变动工作单位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
●工作人员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制度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