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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超标电动车 使用期限咋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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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超标电动车 使用期限咋不一样
仙游交管:批次增加,有效期往后推
 

N海都记者 陈盛钟

海都讯 从去年12月1日起,仙游县正式启动电动车登记挂牌工作,目前,该项工作已经结束。近日,家住仙游城区的张女士向海都报新闻热线反映,虽然她和邻居报牌的时间没差几天,但她的电动车使用年限只到2017年7月,而邻居家的电动车使用年限却为2018年1月,她觉得早报牌吃亏了。

根据仙游县出台的《仙游县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实施方案》,仙游县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采取“目录管理、注册登记、带牌销售、规范运行”的管理方式;对“超标车”采取“临时登记、纳入监管、平稳过渡、限期淘汰”的管理方式。在2014年4月24日《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颁布前购买的超标车,设定3个月的临时通行标志登记期限和临时登记后3年过渡期限,核发临时行驶证和临时号牌。2014年4月24日后购买的超标车,不予核发临时行驶证和临时号牌。自2018年1月20日起,全县范围内禁止超标车上路通行。

仙游县交管大队工作人员介绍,仙游县电动车登记挂牌工作原本计划在2014年7月启动,后来因故延至12月1日开始。“原本估计全县电动车只有10万辆左右,所以相应印制了10万块牌照。”这位工作人员说,报牌中他们发现,电动车报牌数量明显不止这个数。经过报批,相关部门再次印制车牌,并延长有效期。因为数量增加,增加新的批次,有效期也往后推。电动车报牌点按照批次发放车牌,发放时间存在差异,所以有效期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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