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驻伦敦等地旅游办事处原主任杨强,被控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将自己与妻儿探亲的机票等费用公款报销,金额共计9万余元。记者昨日上午获悉,北京二中院一审以犯贪污罪判处杨强有期徒刑一年,并将扣押的钱款8.2万余元返还国家旅游局。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3年间,杨强先后利用担任中国驻大阪、首尔、伦敦旅游办事处主任的职务便利,违规将应由其个人负担的其本人、配偶及儿子的机票款及购买行李箱、TUMI牌包、照相机的费用共计折合人民币91192元在办事处报销,据为己有。
现年61岁的杨强于2014年1月从伦敦办事处主任(正司级)职位上离任。同年4月,杨强被查获归案。案发后,杨强已将涉案物品退还单位,在法院审理期间,杨强的亲属代为退缴全部涉案款项。
杨强在庭审时辩称,自己的妻子是办事处的临时工作人员,所以妻子休假的机票应该由办事处报销。然而检方出具的国家旅游局相关处室的说明显示,根据规定,驻外办不得聘请工作人员的家属在办事处任职。(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