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邱也栩
海都讯 福州市国土局昨日消息,福州市征收新店镇后山村集体土地用于福州市坂中路东段(秀峰路—站东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设,用途为城市道路用地、公园绿地。此次征收土地合计4.3597公顷,拟征收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土地按区片综合地价8万元/亩补偿。
此外,还将征收洪山镇国光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用于甘洪路洪山粮库以南地块改造项目建设,面积总计0.0934公顷,拟征收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土地按区片综合地价8万元/亩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