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邱也栩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福州市国土局获悉,福州将征收鼓楼区洪山镇西郊经合社、晨光经合社四幅共3.1675公顷的土地。
此外,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土地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有不同意见,应当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被征地的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为单位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地的城区国土资源分局提出,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协调。征地补偿安置的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