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因未婚夫不肯加入传销组织,女子狠心持刀欲杀之。近日,浦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李某因痴迷传销,一直劝说未婚夫余某一同参加某传销活动,但都被余某拒绝了。李某一心想通过传销发财致富,深陷传销泥潭。在多次劝说无果后,李某难以接受未婚夫不与她同心,于是心生杀念。
去年7月16日,在未婚夫余某家中,李某从厨房内拿出一把水果刀,拆下刀柄,将刀藏于右衣袖内。在余某蹲在客厅里整理垃圾桶时,李某抽出水果刀,朝余某上背部脊柱旁刺了一刀。余某被刺后转身站起来,又被李某持刀刺中胸等部位。被刺后,余某大声呼救,余母闻声赶到并报警。最后,李某被当场抓获。
浦城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李某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未得逞,属于犯罪未遂,她在案发后能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的罪行,依法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