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恭璋 余少林/文 毛朝青/图
海都讯 近期,福州市交警支队联合海都报开展整治远光灯专项行动。前晚11点,福州交警在五一中路群众路口设卡,查滥用远光灯和酒驾,四个小时,共分别查处滥用远光灯和酒驾行为7起。
15日晚11时许,一辆车牌号为闽A06609的现代汽车由北往南向执勤点驶来,明晃晃的远光灯照得民警和记者睁不开眼。拍照取证后,民警来到车前,要求检查司机两证。司机递过行驶证后,称忘带驾驶证。民警闻到对方口中有酒味,立即将司机带到安全地带进行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司机为酒后驾驶。
司机吕某称,为了给刚从江西来福州的朋友接风洗尘,他开着车带朋友们到五一广场附近的餐厅吃饭,席间喝了一点酒。民警随后对吕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叫人将驾照送到现场。驾照送来后,可以再找个有驾照没喝酒的人或代驾将车开走。最后,民警对吕某酒后驾车和乱用远光灯两项违法行为一起处罚,罚款1100元,记13分,暂扣驾驶证半年。
就在查处期间,一辆车牌为闽ALR582的小车,朝民警和记者驶来,灯光强烈刺眼,令人眩晕。站在路中的民警一眼便识别出小车开着远光灯,快速按下手中相机快门取证。
“我也很讨厌开远光灯,每次有人开远光灯照我,我也开远光灯照他。”司机小陈被抓到“现行”,显得很“无辜”,一直辩解刚刚从104省道过来,经过一处隧道时,因隧道比较暗,所以开了远光灯,结果开进市区忘了切换成近光灯。最后,小陈被处以扣1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当晚的整治行动共持续了4个小时,共查处滥用远光灯和酒后驾驶行为分别7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