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温江桦 河南
背景: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三审稿提出:国家鼓励和支持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动剧毒、高毒农药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加快淘汰剧毒、高毒农药。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4月20日新华网)
一条审议稿,激起三尺浪。说实话,这个建议,很容易给人造成一种印象:以前,剧毒、高毒农药是可以用在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上。如果你扒拉一下网络和网友留言,持这种观点的不在少数。那么,在此首先就要以正视听:早在1997年,国务院就颁布了农药管理条例,其中就规定,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
也就是说,我们有规定,只是现在,这条规定要进入食品安全法了,并拟定了详细的处罚措施,比如可以拘留。处罚程度加重了,可以让种植者有所忌惮。不过,这只是推理而已。按目前法规,在蔬菜中使用剧毒农药,即使没造成损害,也可判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处罚也是重的,但事实证明,剧毒、高毒农药没有管住。
2011年,农业部还要求“购买农药实名化”。现在,不少地方,买个农药还得拿着身份证儿。但是,剧毒、高毒农药管住了吗?没有。高毒农药,只要你想买,定能买到,所谓实名制,也形同虚设。
有人分析了,管住失控的农药,要堵截,更要引导。这句话说对了。种植者为什么偏爱高毒农药?见效快、成本低,是最大的原因。农民就想着,我一遍药打过去,虫立即死光。因此,想要管住剧毒农药,首先,要研究出高效、低毒、低残留的替代品;其次,政府要下大力气补贴农户,让农户觉得不亏。如果这两件事儿做不好,那么,政府只能疲于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