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李拯 杨阳/文 包华/图
海都讯 昨日上午,我省举行福建自贸试验区政策说明会,第二批22项自贸标志性改革措施出炉。加上4月3日已公布的企业“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等8项标志性改革措施(详见本报4月4日Y01版),至此,福建自贸试验区的标志性改革措施已达30项。
昨日发布的第二批22项措施中,有6项为三大片区共有:
●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负面清单以外领域,外商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及合同章程审批改为备案管理。
●率先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加盖登记机关电子印章,赋予企业“电子身份”。
●实施卡口智能化管理,对智能化卡口识别条形码系统进行改造,实现车辆过卡自动比对,自动识别,自动验效等智能化管理。
●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内企业可在自贸试验区内开展保税展示交易业务。
●对台湾地区输入区内的农产品、食品等产品试行快速检验检疫模式。
●发布福建自贸试验区首批18项规范性文件。
2项措施为福州片区独有:
●对整车进口口岸非中规车业务,实行“分类管理、验证改装、事后监督”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
●创新金融服务,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拓展东盟水产品交易所功能。
5项措施为厦门片区独有:
●建设自贸试验区综合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
●打造两岸移动互联网联盟,创新两岸冷链物流市场合作机制。
●发展文化保税业务,建立文化保税展示交易中心和收藏品交流中心。
●大力支持发展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非银行金融业务和对台离岸业务。
●创新区域管理,推行“多规合一”城市治理体系。
9项措施为平潭片区独有:
●在实施动植物检疫审批负面清单管理的基础上,授予福建检验检疫局审批进口台湾水生动物检疫。
●对原产于台湾的预包装食品、化妆品实施“快审快核”的标签审核模式。
●对台湾进口水果实施“边抽样检验,边上架销售”的检验检疫模式。
●创新台湾输大陆商品快速验放机制,除有特殊规定外,对平潭与台湾之间进出商品原则上不实施检验,检验检疫部门加强事后监管。
●在“一表申报,一口受理、一照一号”的基础上,实行“一章审批、印章即刻、立等可取”的服务模式。
●试行“先放行后报关”模式。
●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内进口原产台湾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简化审批手续,快验快放。
●深化外债比例自律管理试点,区内中资企业借用外币外债资金可按规定结汇使用。
●区内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