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22日发表《行政长官普选办法公众咨询报告及方案》。根据方案,全港合资格选民可从提名委员会提名的2至3名候选人中,通过“一人一票”以“得票最多者当选”的方式选出行政长官人选。
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表示,全力推动落实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是本届政府最重要的施政目标。(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