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邱也栩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我省将在6月底前全面推开“一照三号”,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简称“三证合一”)。
据了解,我省行政区域内新登记的企业及分支机构将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核发加载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的营业执照,实现“一照三号”。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暂按原登记程序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条件成熟后全面推广。通知下发前已经设立的企业及分支机构所领取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可自愿申请换发加载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和纳税人识别号的营业执照。
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将分步推进。第一阶段:福建自贸试验区挂牌后即启动改革,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全面实现“一照三号”;支持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等片区探索开展“一照一号”改革试点。第二阶段:2015年6月底前,在全省全面推开“一照三号”,并为推行“一照一号”改革做好前期准备,预留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