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Y01版:要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榕站东路部分路段试通车
罗源通报3起 违反八项规定案件
闽将淘汰一批 县乡工业园区
感动福建 今夜盛典绽放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4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罗源通报3起 违反八项规定案件

 

N海都记者 王林成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福州市纪委监察局网站获悉,罗源县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经查,罗源县松山卫生院职工陈立勤于2014年11月30日驾车往永泰县履行公务后,违反规定私自搭载并绕路送其朋友等4人前往福州市火车站,罗源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支付超出的汽油费。

罗源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党支部书记陈凯于2014年11月多次违规私自驾驶公车赴福州办事,罗源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罗源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教育局副局长陈仰丛,于2013年9月上旬在办理其母亲丧礼过程中,违规收受18所民办学校慰问金8450元,罗源县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回所收礼金。

 
3上一篇  下一篇4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