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王林成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福州市纪委监察局网站获悉,罗源县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经查,罗源县松山卫生院职工陈立勤于2014年11月30日驾车往永泰县履行公务后,违反规定私自搭载并绕路送其朋友等4人前往福州市火车站,罗源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支付超出的汽油费。
罗源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党支部书记陈凯于2014年11月多次违规私自驾驶公车赴福州办事,罗源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罗源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教育局副局长陈仰丛,于2013年9月上旬在办理其母亲丧礼过程中,违规收受18所民办学校慰问金8450元,罗源县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回所收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