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王剑
海都讯“事故发生3个月了,肇事司机一直没有出现过,只让朋友拿过一次钱。”昨日,莆田市民林女士致电本报新闻热线95060反映,今年1月27日晚上10时许,她在下班之后,骑电动车沿着荔华东大道由万达广场往华林工业园区方向行驶,在行驶至凤凰加油站路段时,一辆助力车突然从前方逆行而来,和她的电动车发生了相撞事故。事故导致她的右脚骨折,肇事女司机见状弃车逃逸。其间,林女士曾借对方的手机给家人打过电话,手机号码也就成了找到对方的唯一线索。但截至目前,事故已经过去了近3个月,仍未找到肇事司机。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城厢交警大队。据该事故经办交警介绍,肇事女司机弃车逃逸,由于其所驾驶的助力车并无牌照,无法找到车主。根据林女士提供的手机号码,交警发现该手机号码是实名制,但所有人却为外地的户籍注销人员,“户籍一般都是由于死亡才注销。”交警说,肇事司机的手机应该用的是他人的身份。
交警拨打了这一电话,但对方要么关机,要么不接。交警通过对方的通话记录,找到与其联系较为紧密的一个朋友林先生。林先生在事故发生之后一周左右,到交警大队替肇事司机垫付了3000元医疗费,他称这一电话是他朋友“阿琴”的,他也不清楚对方的具体信息,在事故发生之后,她已经逃到外地去了。
据了解,林女士经过伤情鉴定,其事故损伤程度为轻伤,从交通事故来讲,够不上刑事案件,属于行政案件。不过,由于肇事司机逃逸,对方需要承担事故的主要以上责任。交警表示,将通过其他方法,进一步追查肇事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