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 去年8月18日上午,福州台江区祥坂新村小区,一名八旬依伯在小区道路上散步,被卷入面包车车底,经抢救无效身亡(详见2014年8月19日A04版)。近日,该案经福州台江区人民检察院公诉,台江法院判决面包车驾驶员许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检方介绍,去年8月18日,许某驾驶车子在小区内倒车时,不慎撞上了八旬依伯,将其卷入车底遭碾压,老人送医后经抢救无效身亡。
案发后,双方家属达成赔偿协议,许某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福州台江区人民检察院认定许某驾驶机动车操作不当,致一人死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考虑到许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于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朱敏敏 陈婷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