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袁丽群
海都讯 记者昨获悉,日前,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清理取消我省无犯罪记录查询收费的通知》(闽价费〔2015〕119号),从2015年6月1日起取消“无犯罪记录查询”(80元/人)收费项目和标准,每年可减轻群众经济负担9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