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李拯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平潭综合实验区纪工委廉政办,通报了去年以来查处的四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四风”典型案例。
●平潭田下村党支部书记林小余、村委会主任林香泉,虚增工程价款2.7万元私分。2014年6月,林小余、林香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平潭华东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林云德,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原副主任兼报账员林性芳,村委会副主任林云华,虚报套取村集体资金267879元占为己有。三人均被开除党籍。
●平潭上洋村党支部书记刘用由,村党支部委员、报账员陈人宝及村党支部委员王益珠,私占村财、购物卡。虚增项目款23250元,套取征地补偿款129938元。刘用由被处留党察看两年,陈人宝和王益珠被处留党察看一年。
●平潭白山村村委会原委员兼报账员翁其坚,与白山村卢某某(同案犯,已判刑)相互勾结,侵吞村里征地补偿款72800元,被判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