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李拯 李伟强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省纪委了解到,日前,我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2009年至今,福州晋安区卫计局从宦溪镇卫生院借用一部救护车,并改装成公务用车。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期间,区卫计局驾驶员王仲庆未经单位相关领导批准,多个周末私自使用该车,违反了机关公车使用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经晋安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区卫计局对驾驶员王仲庆辞退的处理意见,并对区卫计局副局长邓晓玲进行诫勉谈话。
2015年2月20日,古田县城镇集体联合社主任肖养敏,私自驾驶单位公务用车携家属前往老家办理私事。2015年3月,古田县纪委给予肖养敏党内警告处分。
2012年12月以来,莆田秀屿区平海镇在农村建房领域存在严重的不正之风,先后有西柯村、赤坡村、埭周村等8个村存在建房违规收费行为,共计15名村干部被立案查处,8名村土地协管员被解聘。邹某作为该镇土地、村建的分管领导,对此负有领导责任,被处党内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