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邱也栩
海都讯 因电缆线施工,福州鳌峰路台江环卫公寓附近路段,多个窨井涌泥浆,淹了半条路(详见海都报4月13日A01版报道)。昨日,省住建厅对施工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并请福州市城管委立案查处该单位。
就此事,4月22日,省住建厅约谈相关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经查中水电(福建)电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投资和施工总承包人,中水电十六局为施工单位,福州电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为监理单位。中水电十六局存在未充分评估工程风险、制订相应抢险预案致抢险不及时,在清理时将部分泥浆冲入市政雨水井等问题。
经研究,省住建厅决定对该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并请福州市城管委员会立案查处中水电十六局;责令中水电十六局立即彻底清理排入市政管网的泥浆。
据了解,3月底,福州市建委曾再次发布通知,要求施工场地内要组织好排水,施工现场应有完善的临时排水设施,污水需经审批后方可接入城市污水管网,严禁污水外溢或不经沉淀过滤直排城市污水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