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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拟征收鹤林村一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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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5年5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福州拟征收鹤林村一土地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福州市国土局获悉,福州拟征收晋安区岳峰镇鹤林村总计5.115公顷集体土地。据了解,该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按区片综合地价120万元/公顷补偿(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建设用地上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按《福州市城区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若干意见(试行)》执行。此外,要按照征收农用地的10%确定留用地,并实行留用地每亩100万元货币化补偿,用于被征地村集体发展第二、三产业等再生产或生活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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