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A07版《连查五酒驾 全是“隔夜酒”》一文中,“几个骑车者被处以罚款150分、记3分的处罚”有误。“150分”应该是“150元”。经查,系本报记者施建华笔误,编辑林洪涛未能发现错误,特此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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