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李拯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我省通报多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
●2010年11月至2014年4月间,东山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经理黄辉敏、支部书记宋东喜、出纳徐胜忠、会计周婉玲和政工沙风松等5人,套取补贴私分,共计147500元。黄辉敏、宋东喜、徐胜忠被处留党察看一年,黄辉敏还被免职。
●2012年11月至2014年1月,周宁县七步镇竹下村村民主任陈复兴,用村集体资金购买中华等高档香烟,共计5500元,被处党内警告。
●2013年至2014年间,华安县南海中学违反财经管理规定,套取“阳光工程”专项资金,向教职工发放补贴7.74万元。校长叶天华被处党内警告。
●2013、2014年,晋江永和镇非公企业党委专职副书记赖昌立,4次收受购物卡13000元;市法院执行庭副庭长林立人,2次收受礼金共25000元;市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大队永和中队中队长李天赐,4次收受购物卡13000元;新塘街道办事处计生办主任许文体,5次收受购物卡6000元。上述4人均有其他违纪违法,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